守“五局”清风,迎“廉味”新春

来源:公司纪委 时间:2026-02-11 字体:[ ]

2026年春节将至,值此辞旧迎新、欢庆佳节之际,公司纪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也是“四风”问题和各类廉洁风险易发高发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廉洁提醒: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坚决做到: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财物。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车辆。

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值班值守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9.严禁在项目分包、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10.严禁向下级单位、分包商、供应商等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弘扬新风正气,倡导清廉过节。要自觉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多陪伴家人,共度廉洁、简朴、文明的节日。各项目部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确保节日期间项目建设廉洁、安全、高效推进。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表率。公司纪委将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四风”问题。

“节点”即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希望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过一个清风拂面、平安喜乐的春节!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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